金管會拍板!七家銀行獲准採用 IRB 法,資本鬆綁上路
金管會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正式核准七家銀行採用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新制第四季正式上路。這套讓銀行自己算風險、自己導出資本的新制,被業界捧為釋放資本、擴張放款、增厚配息的三重利多。同一套模型,在 2008 年金融海嘯與瑞士信貸的倒閉史裡,也曾是資本套利與順週期崩壞的推手。
一分鐘速讀
IRB 是什麼:IRB 法讓銀行用自家長期歷史數據建模,自行估算每位借款人的違約機率與風險權數,取代金管會統一制定的「標準法」。
怎麼運作:資產品質越好,算出的風險加權資產(RWA)越低,資本適足率越漂亮;但最終受 72.5% 產出下限封頂。
三大紅利:資本適足率初期平均約提升 0.34 個百分點、並分年放大,釋放數千億元放款空間,解鎖金控母公司的配息彈性。
爭議在哪:模型參數與銀行獲利直接掛鉤,容易誘發資本套利與強烈順週期,考驗金管會的實地審查能量。
為什麼是現在?兩股力量把 IRB 推上檯面
臺灣自 2006 年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以來,將近二十年沒有任何一家銀行獲准採用 IRB 法,所有銀行都停在標準法階段。這個僵局在 2026 年被打破,背後有兩股力量同時發功。
D-SIB 的資本緊箍咒
第一股力量來自內部。金管會在 2019 年啟動我國「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的篩選與強化監理機制,理由是這些銀行經營規模龐大、市場關聯性高,一旦出事就會引發跨業、跨境的連鎖反應,屬於「大到不能倒」的等級。
為了讓這些銀行更扛得住風險,金管會要求 D-SIB 額外提列共 4 個百分點的附加資本,其中 2% 是法定緩衝資本、2% 是內部管理資本,而且必須在指定後四年內平均提列完畢,還限定要用成本最高的普通股權益(CET1)來支應。
這道要求把六家 D-SIB 的資本門檻,一路頂到全球數一數二的嚴苛水位。以下是七家申請銀行的法定資本底線:
表格裡的門檻其實是同一套邏輯疊出來的。一般銀行的巴塞爾基準是 CET1 7.0%、第一類資本 8.5%、資本適足率 10.5%;六家 D-SIB 各加上 4 個百分點的附加資本,就變成 11.0%、12.5%、14.5%。玉山因為屬於一般銀行,停在基準線,這也讓它成為七家裡唯一一家非 D-SIB 的申請者。
高門檻壓下來,直接壓抑了銀行的股東權益報酬率,在高度飽和的臺灣紅海市場裡更是綁手綁腳。若要達標,最笨的方法是頻繁辦現金增資,但那會稀釋原股東權益。於是 D-SIB 業者集體向金管會建言,強力爭取重啟 IRB 法申請通道,想用更精準的模型把資本適足率公式的分母(RWA)算小一點,藉此把資本壓力鬆開。
接軌國際與四階段試辦
第二股力量來自外部。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用 IRB 法計提信用風險,早就是跨國先進銀行的主流做法。臺灣長期停在標準法,等於在風險管理的工具箱裡少了一格。
金管會為了防範道德風險與資訊不對稱,在 2024 年中開放申請時設下嚴格的四階段關卡:初審、複審、實地審查,以及為期一年的雙軌試辦。試辦期間,七家銀行同時運行標準法與 IRB 法,用來驗證模型估出來的數字,跟實際的損失經驗到底差多少。官員的說法是,各家銀行試辦期間的運作純熟度與模型精準度都相當優異,代表國銀自建計量模型、做量化風控的能力已經成熟,這為正式准駁鋪好了地基。
這制度到底怎麼算?把黑盒子打開
要看懂 IRB 的威力,得先回到資本適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CAR)的基本公式:
資本適足率 = 自有資本(第一類資本 + 第二類資本) ÷ 風險加權資產總額(RWA) × 100%
公式的分子是銀行手上的資本,分母 RWA 則是把各類授信與投資資產,乘上對應的風險權數之後加總起來。分子不動、分母變小,比率就會往上跳。IRB 法動的就是分母這一塊。
標準法的「均一價」與 IRB 的「量身訂做」
標準法是一種一刀切的保守模式。同一個資產類別,比如一般企業放款或房屋貸款,不管是哪家銀行承作、風控好壞,都得乘上同一個風險權數。這就像一間店對所有客人收均一價,風控做得再好、資產品質再乾淨的銀行,也得跟高風險同業提列一樣比例的資本。對優等生來說,這是一種資本效率的浪費。
IRB 法則是量身訂做。在監理機關核准的前提下,銀行可以拿自己累積的長期信用數據建模,親自估算每位借款人的違約機率與損失程度,再客觀導出這筆授信該用多少風險權數。對資產品質好的銀行來說,同一筆放款用 IRB 算出來的 RWA,通常會比標準法明顯低一截。分母瘦身,資本適足率自然被墊高。
銀行曝險:F-IRB 與 A-IRB 的四個參數
IRB 不是單一版本。針對金融同業拆借、跨國銀行間交易這類「銀行曝險」,制度提供兩條路徑:初階內部評等法(F-IRB)與進階內部評等法(A-IRB)。兩者的差別,在於四個關鍵參數有多少是銀行自己說了算:
從表格可以讀出一條清楚的光譜。F-IRB 只讓銀行自己估違約機率,其餘的違約損失率、違約曝險額、到期日都由主管機關給定,等於留了一半的方向盤在監理手上。A-IRB 則把四個參數幾乎全數交還給銀行,模型自主權更大,能省下的資本也更多,但相對地,銀行要為每個參數的合理性負更重的舉證責任。若銀行的曝險用信用違約交換(CDS)等工具做了避險,還會進到雙重違約框架,把保證人的違約機率一併納入計算,讓資本提列再往下修。
零售曝險:把客戶丟進「池子」裡管
對象換成個人與中小企業的「零售曝險」時,玩法又不一樣。IRB 法不要求銀行逐筆評估每一位小客戶,而是採「池畔管理」,把大量特徵相近的客戶歸類到同一個資產池,整池一起估風險。這是因為零售客戶數量龐大,逐筆看既不划算也不精準,用大數法則反而更穩。
不過能進池子的資產有嚴格的界線:
這些門檻的用意,是把「零售」跟「企金」清楚切開。金額一旦超過上限,或集中度太高,就不能享受零售曝險相對優惠的風險權數,得回到企業曝險的規則裡計提。制度設計者要防的,是銀行把大額、高風險的授信硬塞進零售池,藉分類套出更低的資本。
銀行到底拿到什麼?三大紅利
七家銀行已獲准,新制第四季上路後,隨著 RWA 被精算下修,將分年釋放出三筆紅利。初期幅度受過渡限制而溫和,長期才逐步放大。
資本適足率跳升,甩開被迫增資的壓力
改用 IRB 後,優質消金與企金授信的風險權數會從標準法的保守標準往下調,墊高資本適足率。依金管會公布,七家上路後資本適足率平均約提升 0.34 個百分點。幅度看似不大,是因為初期受 95% 產出下限壓抑。真正的紅利會隨下限逐年放寬而分年釋放,逐步在資產負債表上長出一塊資本防禦墊,讓銀行不必再為了達標而向市場折價增資、稀釋老股東。
釋放數千億元放款空間
分母 RWA 下降,本質上就是把承作新放款、新投資的「信用額度」放大。據業者內部審慎估算,資本空間打開後,大型金控旗下的子銀行初估可以多騰出數千億元新臺幣的風險性資產承作空間。這筆量能會精準投向優質中小企業融資、大型聯貸案與一般消金房貸。在不增加實質資本的前提下,銀行能把生利息的資產規模做大,進一步推升資產運用效率與長期獲利。
增厚 CET1,解鎖金控配息彈性
第三筆紅利藏在金控的股權結構裡。在臺灣的金融控股架構下,母公司要發現金股利,高度仰賴旗下賺錢的子銀行能不能把盈餘上繳,而子銀行唯有在 CET1 明顯超過法定門檻時,多出來的資本緩衝才能合法往上送。採用 IRB 後子銀行 CET1 緩步墊高、配息逐年放大,全額紅利要到過渡期結束才兌現。水位一鬆,盈餘上繳的法規卡榫跟著解開,母金控的配息彈性大增。這正是市場把 IRB 稱為「股利利多法」的核心邏輯。
利多底下的裂縫:國際前車之鑑
紅利很誘人,但站在總體審慎監理的角度,把「風險計量權」交到銀行手上,等於在金融系統內部埋了幾道結構性伏筆。
古德哈特定律:當模型變成套利工具
IRB 最根本的問題,在於模型參數跟銀行的實際資本成本直接掛鉤。當銀行發現「把估出來的違約率壓低」就能「少提資本、多留獲利」,模型就從衡量風險的客觀工具,慢慢異化成資本套利的手段。這正是古德哈特定律的寫照:一個指標一旦變成被追逐的目標,它就不再是個好指標。
學術界對此留下不少實證。Mariathasan 與 Merrouche(2014)分析 21 個 OECD 國家、115 家銀行後指出,銀行拿到 IRB 許可後,資產的 RWA 密度出現顯著且無法用實質風險解釋的下滑,在監理執法較弱的司法管轄區,操縱風險權數的情況更普遍。Liu(2021)研究「永久部分使用」規則,揭露銀行的「櫻桃採摘」策略:專挑最能省資本的資產用 IRB,把真實風險較高、但在標準法下反而權數較低的資產故意留在標準法,這在歐債危機期間嚴重扭曲了銀行的真實資本充足性。Böhnke 等人(2023)針對歐洲多國銀行的研究則發現,近年歐洲銀行的 RWA 密度看似趨同,但這種收斂不是來自實質風險下降。真正的推手是監理寬鬆:高風險國家的銀行在監理縱容下進行監理套利,把 RWA 密度壓低,使帳面風險與實際經濟風險脫節。
晴天送傘、雨天收傘的順週期性
標準法用固定權數,景氣怎麼晃,計提相對穩定。IRB 卻會放大景氣循環的波動,形成強烈的順週期授信。
試想景氣擴張期:經濟繁榮、失業率下降,借款人違約機率跟著降,抵押品市場行情飆漲又把違約損失率往下拉。IRB 模型算出的 RWA 大幅縮水,銀行看著漂亮的資本適足率放寬授信、擴大信用供給,順勢把房地產與資產市場的泡沫越吹越大。等到景氣反轉,劇本倒過來演:違約率飆升、抵押品縮水,模型算出的 RWA 暴發性成長,逼得銀行在壞帳侵蝕淨值的艱困時刻,還得反手調高法定資本。為了活下去,銀行只能猛烈抽銀根、收縮信用,把缺錢的實體經濟推得更快往下墜。銀行業對這種行為叫晴天送傘、雨天收傘。
監理瓶頸與後發劣勢
IRB 監理還卡著一道天生的難題:監理機關與銀行之間嚴重的資訊不對稱。銀行的計量團隊對自家資產品質與模型算法的掌握度,遠遠超過現場的稽核人員。若要逐一驗證每家銀行的參數有沒有被刻意低估,監理端得投入極為龐大的計量人才與審查資源。連資源相對充裕的歐洲央行(ECB)在推 TRIM 專案時都坦言,長期維持這種強度的實地審查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金管會能不能用有限的人力預算,對七家大行的評等模型做出不流於形式的實質審查,是這道金融防線的關鍵考驗。
更尷尬的是臺灣的「後發劣勢」。歐洲各行在 2004 年引進 IRB 時,還沒有產出下限這回事,早期投入模型的銀行能享受巨大的資本節省。到了現在的 Basel III 架構,72.5% 的產出下限已成鐵律:不管內部模型多完美、風險權數算得多低,最終計提的資本都不能低於標準法的 72.5%,等於在省資本的路上踩了一塊地板。值得補充的是,臺灣設 5 年過渡:2026 Q4 先適用 95% 產出下限,之後每年降 5 個百分點(2027 Q4 90%、2028 Q4 85%、2029 Q4 80%、2030 Q4 75%),2031 Q4 才降到最終的 72.5%。
與此同時,要撐起這整套 IRB 合規體系,包括模型手冊化、驗證機制的獨立建置、稽核部門的第三道防線查核,銀行得付出高昂的日常營運成本。算下來,臺灣此刻引進 IRB 的邊際效益,遠不如二十年前的歐洲同業,砸重金換來的,可能只是資本適足率的微幅改善。
結論:漂亮的數字,不等於扛得住的體質
IRB 在臺灣落地,是一場同時押注「業務量能大增」與「系統性風險防範」的複雜實驗。短期內,它確實能為首批過關的七家銀行帶來看得見的資本釋放、放款擴張與配息彈性。但瑞士信貸的倒閉史已經替全球敲過警鐘:帳面上漂亮的資本計提數字,跟銀行真正的危機應變能力,是兩回事。
為了讓這場變革走得穩、走得遠,有三個方向值得金管會盯緊。第一,守住驗證機制的實質獨立性,審查時別只看計量程式合不合理,更要查銀行內部的模型驗證部門是不是真的獨立,別讓程序流於形式。第二,防範模型的「兩張皮」現象,依巴塞爾規範,內部評等系統不該只拿來應付法定資本計算,若銀行連自己的授信准駁、風險定價、額度控管都不信任這套模型,監理機關就不該給它資本寬減。第三,動態調整逆週期資本與產出下限,一旦市場出現順週期的泡沫跡象,金管會應保留把個別銀行產出下限從 72.5% 往上調、或要求 D-SIB 增提逆週期資本的政策彈性,用實體防線去對沖模型的系統性脆弱。
工具本身沒有善惡,決定成敗的是拿工具的人,以及看著這雙手的那道監理目光。IRB 給了臺灣銀行一把更精密的尺,但尺量得準不準,終究要看有沒有人願意認真去核對。
常見問題 Q&A
Q1. 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 法)是什麼?
IRB 法是銀行經金管會核准後,用自家長期歷史信用數據建模、自行估算借款人違約機率與風險權數的資本計提方法。它取代金管會統一制定的「標準法」,讓風控良好的銀行算出較低的風險加權資產(RWA),進而拉高資本適足率。
Q2. IRB 法和標準法差在哪裡?
差別在風險權數怎麼定。標準法一刀切,同一類資產不分銀行都套用同一個權數;IRB 法則依每位借款人的實際信用量身計算。對資產品質好的銀行,IRB 算出的 RWA 通常比標準法低,資本使用效率更高。
Q3. 初階(F-IRB)和進階(A-IRB)內部評等法有什麼不同?
差別在四個參數有多少由銀行自估。F-IRB 只讓銀行估違約機率(PD),違約損失率(LGD)、違約曝險額(EAD)、有效到期日(M)由主管機關給定;A-IRB 則把四個參數幾乎全交給銀行模型,自主權更大、能省的資本更多,但舉證責任也更重。
Q4. 什麼是產出下限(Output Floor)72.5%?
產出下限是一道資本地板。不論銀行內部模型把風險權數算得多低,最終計提的資本都不能低於標準法的 72.5%。這是 Basel III 的規定,用來防止銀行靠模型過度壓低資本、把適足率灌得太漂亮,而台灣是5 年過渡(95%→72.5%)。
Q5. 哪些銀行獲准採用 IRB 法?
2026 年首批共七家:中國信託、國泰世華、台北富邦、合作金庫、兆豐、第一銀行等六家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加上玉山銀行一家一般銀行。已於 2026/07/28 全數核准,第四季正式生效。
Q6. IRB 法為什麼被稱為「股利利多法」?
因為它能墊高子銀行的 CET1 比率。在金控架構下,子銀行的 CET1 明顯超過法定門檻時,多出來的資本緩衝才能合法上繳母公司配息。採 IRB 後子銀行 CET1 緩步墊高、配息彈性逐年放大,全額紅利要到過渡期結束才兌現。
Q7. IRB 法對一般存款戶或投資人有什麼影響?
對存款戶來說影響有限,銀行的資本防禦墊反而變厚,更安全。對投資人來說,採用 IRB 的金控配息彈性放大、放款量能擴張,中長期有利獲利;但要留意順週期風險,景氣反轉時 RWA 會暴增、回頭壓縮銀行獲利。
Q8. IRB 法有什麼風險或缺點?
主要有三個面向。一是模型參數與獲利掛鉤,容易誘發資本套利;二是強烈順週期,景氣好時助長資產泡沫、景氣壞時被迫抽銀根;三是監理端與銀行之間資訊不對稱,金管會能否維持不流於形式的實地審查,是關鍵考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