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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CHI SHAN's avatar

Dear 馬克

我在看了一遍要改革的內容,發現非常的不妥。

我拿實際的例子來做一個比喻:

「中央委託」的災難應變中心 接收到「 B區域負責人」的請求,災難應變中心(驗轉中心) 的發言人 詢問「A區域負責人」是否同意B的請求(因為A掌握了B的權限)。

————繞回本篇

這樣我認為財金公司(災難應變中心)基本上只是個空殼而已,並且Data Center 被入侵的風險還是存在的。

一旦觸及到這樣的威脅,可能臺灣又要在面臨一次嚴格的金融危機。

文章提到轉型後能帶來的益處我就不延伸了,因為這無疑是金管會頒布的「一道防線」,因此本人不多做解釋。

金融監理的風險控制目前依舊沒感到有顯著的「監管」,更別提監理沙盒的原作模式。

但這個方向要在實施「監理沙盒」的話,我可以跟馬克先生請教您的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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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CHI SHAN's avatar

這跟目前的機制一樣,在安全性及「排除安全性」上無疑產生更大的漏洞。

以目前的仿真技術已經讓SSH後的裝置可以直接套用裝置持有人的生物特徵,而且讓「有心人士」掌握到驗證中心的控制權的目標更明確。

在手持裝置要順利使用各項金融系統,還是得在之前的流程在下點功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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