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詐凍結潮來襲!各大銀行管制新規一次看
近期詐騙猖獗、人頭戶詐欺事件頻傳,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資料統計,我國 2025 年 8 月詐騙財產損失金額高達 73 億 4800 元。為了減少詐騙事件發生,各大銀行近來紛紛開始管制久未往來帳戶、低餘額帳戶和薪轉戶久無薪資入帳等三類別帳戶。然而,Threads 上出現大量網友帳戶遭無預警凍結的「災情文」,甚至有民眾連交割帳戶都被鎖定,必須費時前往銀行處理,抱怨聲浪四起。
各大銀行帳戶管制措施
(一)臺灣銀行
臺灣銀行公告,自 5 月 29 日起若新臺幣存款帳戶逾半年無存提交易紀錄、且帳戶餘額未達銀行最低規定標準,將暫停帳戶自動化交易功能。若欲繼續使用,應至原開戶分行申請恢復。
(二)第一銀行
自 9 月 3 日起,調整金融卡轉帳至他行約定帳戶需等待 兩天生效,但約定轉入本行本人的帳號不受影響;此外,9 月 25 日起,第一銀行網路銀行將新增「轉入帳號戶名顯示」功能,提供用戶核對資訊、減少轉帳錯誤狀況。
(三)台新銀行
台新銀行公告表示,將會定期對客戶進行身份確認,若存款帳戶逾一段時間無任何帳務交易,將暫停帳戶的部分交易功能。若欲解除限制,應至任一分行辦理身分確認及更新資料作業,經確認無虞後即可恢復使用;此外,因應社群媒體上有許多帳戶被莫名凍結的台新用戶發布抱怨文,台新銀行回應,實務經驗上久未使用、或有異常交易之帳戶有較大機會是不法利用的表徵,銀行端將適時滾動調整作法,兼顧安全防護與便利性。
(四)合作金庫銀行
合作金庫銀行公告,將於 10 月 29 日起實施新版的存款總約定書,針對三種情況加諸帳戶限制。首先,若薪轉戶逾一個月無薪資入帳紀錄、或帳戶長期未使用,經評估後最嚴重恐遭終止部分服務,僅保留臨櫃交易權限;再者,若存款帳戶被人定疑似不法使用,經評估情節嚴重程度,可能暫停或終止部分服務、並拒絕受理新申請;第三,若帳戶存款額長期低於 1,000 元新臺幣,或帳戶被通報涉詐且餘額低於 1,000 元,銀行將有權自動結清並註銷帳戶。
(五)國泰世華銀行
國泰世華早在2023年便發布公告,將逾一年無交易往來之存款帳戶視為「久未往來戶」,會依照交易性質採取兩大防範措施。針對現金存提和轉匯類交易,系統會即時警示櫃員,需逐筆審查金流流向;針對申請自動化服務功能,系統會即時警示櫃員,需逐一確認客戶申辦之真實性與目的,並比對過往交易習慣進行二次審查,再交由主管覆核。
(六)其他銀行案例
其他銀行的案例包含,兆豐銀行於 8 月 20 日起,帳戶若遭警示、且餘額低於 1,000 元者,將自動結清並關閉;凱基銀行存款帳戶若逾一年無存提交易紀錄、且帳戶餘額未達規定起息金額,將暫停交易功能;玉山銀行則公告,若逾 18 個月未登入網路及行動銀行,帳戶將進入「保護狀態」,無法使用相關服務。
銀行 ATM 提款額度調整
(一)臺灣銀行
先前 ATM 提款每日上限為 15 萬,7 月 22 日始,調降第三類數位存款帳戶每日 ATM 提款限額為 8 萬元。
補充:第三類數位存款帳戶指「使用他行臨櫃開立之帳戶驗證」或「使用信用卡驗證」開設的數位存款帳戶。
(二)第一銀行
目前第一銀行 ATM 提款的每日上限為 10 萬元;自 8 月 1 日起,透過網路 ATM 轉出每筆/每日上限調降至 3 萬元。
(三)台新銀行
9 月 23 日起,第一、二類數位存戶與一般存戶的 ATM 提領每次/每日上限調降至 10 萬元;第三類數位存戶的 ATM 提領上限調降至單筆 5 萬元、單日 10 萬元。
(四)合作金庫
5 月 22 日起,eATM 非約定轉帳每筆/每日上限調降至 3 萬元;7 月 29 日起,實體 ATM 每日提領上限調降至 10 萬元,新客戶網路銀行非約定轉帳上限調降至單筆 5 萬元、單日 10 萬元。
(五)其他銀行案例
中華郵政自 5 月 28 日起,ATM 每日提領上限調降至 10 萬元;兆豐銀行自 6 月 23 日起調降第三類數位存戶 ATM 每日提領上限調降至 1 萬元,9 月 18 日起所有 ATM 每日提領上限調降至 10 萬元;國泰世華 2024 年 12 月 14 日起,第一、二類數位存戶與一般存戶的 ATM 提領每日上限調降至 15 萬元;中國信託 7 月 28 日起調降第三類數位存戶 ATM 提款每筆/每日上限至 1 萬元。
金管會三原則防擾民
隨著各銀行出手管制並緊縮相關服務,社群媒體上出現不少帳戶被無預警凍結的苦主,民怨四起。有鑑於此,金管會發布聲明,提醒金融機構在推行防詐措施的同時,也應該兼顧服務的便利性,避免「一刀切」去風險化。同時,金管會也提出三大原則供金融機構遵循。
首先,事前評估。銀行應事先評估採行措施的有效性及影響性,根據風險基礎方法評估適用對象、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等。
再者,配套措施。實施時應有適當的配套措施,舉凡對客戶的即時通知系統、抑或專門客服窗口等。
第三,持續觀察、滾動調整。實施後應定期檢視效果與影響,聚焦高風險交易或者帳戶,提升防詐作為之精準度。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指出,當民眾針對單一銀行提出申訴時,金管會會適時了解情況,評估是否需要進行調整;金管會也聲明,詐騙的防範不能鬆懈,但金融機構也應該持續提升管制措施之效能、致力減少對一般客戶的影響。而金管會亦將聯手金融機構持續精進風險偵測方式,並加強跟執法單位合作,望能有效阻絕詐騙、保護財產安全。



謝謝馬克分享,看了第二遍發現有幾個問題點。
1.為什麼實體帳戶在久未使用的狀況,需要由系統告知管理員進行「關閉」呢?
2.因為去中心化的原因,因此信用卡變成了帳目主要的「應付/未付帳款」主要金流來源?
3.對於監管機制的強化,是防堵什麼問題呢? 然後「凍結/關閉」的機制本來設計上功能就不同。
再請教馬克先生,如果以工具提醒人員進行作業,是不是意味著在調整上「毫無彈性」?
這樣在缺工的狀況下,由於人員工作流程變多但因為「工具」便利下,讓前端與後端又開始「溝通」上的惡行循環?會這樣嗎?
那就意味著負責與客戶接洽的談話也將會多數成為「尷尬的傾聽、關懷」吧?
隨著上述提到的凍結/關閉的機制,如果凍結的話,想必該帳戶也只剩Log的功能。 但久未使用,要關閉客戶的帳戶,是不是違反了法規呢?這我不太明白。
除非客戶有特別約定的情況(我想除了信託以外),不然這樣的機制不就等同「主管機關背書」讓職員「單純就系統設計」直接關閉客戶的帳戶?
這個流程一旦久了,是不是意味職員對於法令認知上是有違和,只是不同工作崗位而已,就會遭受質疑?
只要規主管機關的「特別規定」,執行久了,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