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成國際間 2050 年零碳排的目標,台灣金管會從 2017 年推出綠色金融的概念,到 2022 年 9 月推出綠色金融 3.0 行動方案。金融業在永續發展中扮演什麼角色?綠色金融的概念又是什麼?台灣在推動綠色金融時要面對哪些困難?金融業將要如何因應或發展呢?一起透過這篇文了解綠色金融──未來的永續發展趨勢吧!
綠色金融?
綠色金融意思是將「金融活動」與「環境永續」相結合的理念和實踐。目標是透過金融機制,藉由企業貸款、個人投資、銀行發行金融產品等方式將資金投入支持環保友善、低碳、節能減排的專案,同時降低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綠色金融逐漸成為全球金融界關注的焦點,越來越多金融機構開始將環境和永續發展納入其業務範疇,不僅有助於應對全球氣候變遷和環境挑戰,還為投資者提供了可持續的長期收益和風險管理機會。
台灣推動背景
近年來國際間(1)為達成 2050 年淨零排放目標,已經有超過 130 個國家或地區承諾實施淨零排放政策。台灣也將永續發展及淨零排放當作政策的核心目標之一,其中(2)「綠色金融」被視為「 2050 年淨零排放路徑」十二項關鍵戰略之一,也是台灣達成淨零排放核心政策的重要機制。
再者,(3)企業、消費者和投資人對於氣候變遷議題的關注日益增加,台灣企業深受國際產業供應鏈影響,也必須重視永續發展議題。加上對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的意識抬頭,帶動整體社會更加關注永續發展議題。(4)在金融市場中,推動淨零減排是關鍵助力。全球各國都將減碳作為金融政策的重點,而歐盟更率先發展永續分類規則並透過金融資金支持永續經濟活動,綠色金融成為台灣實現淨零排放目標不可或缺的一環。
台灣推動綠色金融時的挑戰
1、難以齊頭式管理
台灣雖然近年開始積極推動綠色金融,但在推動時仍面臨幾個挑戰,像是金融業特性與規模不同,各行在永續發展的推動上資源也會有所不同,難以齊頭式管理,只能仰賴個別金融業對減碳轉型的治理。
2、綠色和永續概念跟規範不明確
資金層面上有些企業想走向環保或永續發展,需要資金支持。為了確保這些資金真的用在永續發展上,需要在企業和金融業的運作中明確強調「綠色」和「永續」的概念。但目前的「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對於哪些活動是永續、環保的,沒有明確定義,而且也只有少數幾項量化的技術標準(目前只有氣候變遷減緩一項定有量化標準)遠不足夠。還有像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等金融工具,目前只區分資金的用途,還需要更多標準跟技術篩選確保這些活動真的符合永續概念。
3、溫室氣體盤查資訊不充足
金融業自身的直接跟間接碳排放比重跟其他產業相比較低,但其所投資或融資對象的碳排放情況整體碳排相對較高,但最大困難是投融資公司實際碳排資訊難以取得,雖然「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已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氣體盤查資訊,但對於中小企業的碳排情況仍難以掌握。
4、氣候與 ESG 資料難以取得
金融業需要更詳細且易於取得的氣候和 ESG 資料,以評估氣候風險。但目前的公開資料不夠細緻,也沒有考慮到地形高低、海平面上升和地層下陷等因素,使資料分析成本增加。如果金融機構想自行購買資料庫,也會因為資料來源不同使分析結果不一致。另外如果要蒐集像碳排放量、用水量、用電量、營收和生產量等分散在不同的部門的原始資料,需要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合作,建立一個共通的資訊平台,讓企業跟金融機構更好投融資或當作減碳轉型評估的參考。
推動歷程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稱金管會)自 2017 年開始推動綠色金融,引導金融機構關注氣候變遷議題和永續發展。首先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1.0」,鼓勵金融機支持綠能產業,對其投資或融資。隨後 2020 年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2.0」,進一步涵蓋環境、社會和治理(ESG)面向,鼓勵金融機構拓展至綠色和永續產業的投融資,並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建構永續金融生態圈。
綠色金融3.0目標:整合金融資源,支持淨零轉型
核心策略包含:
1. 協力合作深化永續發展及達成淨零目標
2. 揭露碳排資訊,從投融資推動整體產業減碳
3. 整合資料及數據以強化氣候韌性與因應風險之能力
隨著台灣政策走向,2022 年 9 月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目的是透過金融機構的盤查、風險評估和策略規劃,推動企業低碳轉型,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並協助台灣實現低碳或零碳經濟的目標。金融機構的參與將成為公私合作的力量,共同支援低碳轉型,協助台灣邁向永續未來。
綠色金融3.0 作法
(一)布局:金融機構碳盤查及氣候風險管理
金融業檢視自身直接碳排放(範疇一)和間接碳排放(範疇二),同時也要了解他們所投資或融資對象的碳排放情況(範疇三)。為此金融業需提交一份名為「整體氣候風險管理分析報告」的報告,跟進行「氣候變遷壓力測試」,以評估金融業在面對氣候變遷壓力時的表現。
(二)資金:將「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納入投融資評估
金管會等部門在 2022 年 12 月共同發布涵蓋六大環境目的的「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將永續經濟活動分成「一般經濟活動(16項)」和「前瞻經濟活動(13項)」兩類。同時沿用 2.0 方案鼓勵金融業持續辦理綠能產業、綠色債券等金融商品,政策協助綠色產業取得融資。
備註:一般經濟活動與前瞻經濟活動定義參考參見下圖
3、資料共享
(三)資料共享:整合 ESG 及氣候資料
建立企業跟上市櫃司的 ESG 資料平台,統計氣候變遷因應及永續保險相關數據,與政府合作優化氣候變遷風險資料庫,並建置「永續金融網站」,集結統計、規範、交流和評鑑等相關資訊,讓金融機構分析,並讓企業、利害關係人及投資者了解永續金融進展。
(圖片來源:金管會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簡報)
(四)培力組織
金融機構將強化內部培訓和教育,並擴展至投融資對象。規劃永續金融相關證照,並在金融教育宣導中融入綠色和永續金融知識。
(五)生態系面向
具體措施包括成立永續金融先行者聯盟和組成金融業淨零推動工作群,規劃永續金融評鑑(將於113年1月公布第一屆評鑑結果),參考國外永續評比監管機制,並舉辦「綠色金融科技」相關推廣活動,進一步推動綠色金融的生態系。
預期效益跟成效衡量
(一)預期效益
從金融機構自身做起重視氣候變遷,並以投融資等金融機制接連影響客戶、產業,並串聯供應鏈,期望深化永續發展達成減碳轉型。
(二)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衡量方式
1、永續活動的定義:符合本指引的經濟活動
a. 對任一環境目的具有實質貢獻
b. 未對其他環境目的造成重大危害
c. 未對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
(未因違反相關法規而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大裁處、未違反國內勞工相關法規,且符合國內法效力之聯合國人權公約)
→ 有利而無害都符合,才稱作「永續」
「不適用」:國內有些符合「永續經濟活動」標準的活動可能沒被列在指引中,而企業在國外的經濟活動也可能因當地法規不同而不適用此指引的判定方式。
2、經濟活動的永續程度
企業可依其經濟活動「適用」與「符合」前揭3項條件之情形,以及有無具體改善或轉型計畫,將經濟活動之永續程度,分為「符合」、「努力中」、「改善中」、「不符合」及「不適用」五類。
(表格參考:陳信宏、施志寬。綜覽臺灣金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 - Lee, Tsai & Partners。)
金融業該怎麼做?
綠色金融中,透過銀行重新分配投入永續發展的資金。金融業可以發展綠色金融投資產品,目前台灣最主要的是綠色債券,另外政府也鼓勵銀行推廣如綠色信用卡、綠色基金、綠色保險商品等商品,或是銀行或公司也可發行綠色信貸,以較優惠的利率支持跟鼓勵借款人投入環境友善的專案。
另外從 2023 年開始,金管會規定實收資本額超過 20 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必須編制跟申報 2022 年的永續報告書,並參考國際準則 TCFD 跟 SASB 強化報告書的揭露。長期目標是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在 2027 年之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